歡迎來到".商标"域名管理機構! 在地址欄輸入"管理机构.商标"即可訪問本站

服务熱線:400-628-1121

4 管轄法律

4 管轄法律

本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解釋,對在管理規則之糾紛將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照提交仲裁通知時有效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機構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員人數為一名。仲裁程序應以英文進行。本管理規則之中文及英文版本如有歧義,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