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本說明文檔旨在明確全球通用頂級域名“.商标”(下稱“.商标”域名)的開放註冊流程,開放時間表和各個階段的域名分配規則。
1 開放流程及時間表
1.1 通知期
該時期是“.商标”域名管理機構在域名日升期開始前設立的公示時期,共31天,說明註冊時間表及註冊規則,供公眾知悉“.商标”域名即將進入開放註冊階段。
1.2 日升期
2014年9月1日中午十二點(東八時區時間)進入日升期,申請采取先到先得的分配方式。
按照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以下簡稱“ICANN”)的政策規定,日升期期間僅接受ICANN建立的商標權利保護機制, Trademark Clearinghouse,(以下簡稱”TMCH”)認證商標持有人且符合《“.商标”域名註冊管理規則》所述資格的申請人遞交註冊申請(以下簡稱“日 升期註冊資格持有人”)。
1.3 日升註冊分配期
日升期結束後進入日升註冊分配期,對符合要求的日升期註冊申請進行審核並完成域名註冊流程, 采取先到先得的分配方式。
1.4 優先註冊期
2014年10月9日進入優先註冊期,該階段將接受所有符合《“.商标”域名註冊規則》所述資格的申請人提交註冊申請 。申請人需要持有有效商標註冊證明(以下簡稱“商標證明”)或者有效商標申請受理/提交證明(以下簡稱“商標申請證明”)以參與優先註冊期申請。在優先註 冊期結束後才會按照優先註冊分配規則確認最終的歸屬權。
1.5 優先註冊分配期
從2014年12月1日開始進入優先註冊分配期。域名管理機構將對優先註冊期內所有收到的符合註冊要求的註冊申請進行審核和分配。同名申請將采用拍賣形式進行分配。
分配規則如下:
無同名(即域名完全相同)且符合資格的申請,可註冊成功;
同名的申請,持有商標註冊證明的申請人比持有商標申請證明的申請人享有優先權。即如果兩個申請人申請同一域名,一人持有商標權利證明,另外一人持有商標 申請證明,則持有商標註冊證明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註冊。日升期註冊資格持有人於優先註冊期內遞交的註冊申請,與商標註冊證明持有人遞交的註冊申請享有同一等 級的優先權。如果日升期註冊資格持有人與商標註冊證明持有人申請了同一域名,則按下述同名且註冊資格同等的註冊申請中所述方式在此兩者間進行拍賣;
同名且註冊資格同等的註冊申請,將在其對應申請人間進行拍賣。域名管理機構將委托專業的在線拍賣服務供應商組織相關拍賣。拍賣規則為在約定拍賣時間內,出價最高且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將獲得該域名。拍賣費用不含域名註冊費用,域名註冊費用需另行繳納。
1.5.1拍賣通知期:2014年12月1日 - 2014年12月7日 (GMT +8)
是在優先註冊期域名拍賣開始前設立的公示時期,供符合資格按需要參加拍賣的申請人知悉。
1.5.2 拍賣期:2014年12月8日 - 2014年12月12日 (GMT +8)
由域名管理機構委托的專業在線拍賣服務商組織相關申請人進行拍賣。
1.5.3 拍賣付款期:2014年12月13日 - 2014年月12日31日 (GMT +8)
對拍賣成功的域名,拍賣者需要在期限結束前按照拍賣服務提供商公布的要求完成付款。對於沒有完成付款的客戶,將視同放棄域名申請資格。該域名為參與拍賣 的第二高出價者獲得。對於參加拍賣並且在截拍時最終出價領先的得標者,如果在拍賣付款期沒有成功付款,則全部拍賣費用和域名註冊費用將不獲退回。
1.5.4 結果審核期:2015年1月1日 - 2015年 1月 7 日 (GMT +8)
對拍賣成功的域名進行註冊。同時,域名管理機構將對不符合申請資格或參與拍賣但沒有得標的申請進行退款。退款只能退回用戶繳納的拍賣費用及/或註冊費用,資料審核費不退(詳見域名管理機構費用說明)。
1.6 公開註冊期:2015年1月8日12:00pm起 (GMT +8)
從2015年1月8日中午十二點(東八時區時間)起,進入域名公開註冊期,期間所有合資格申請人均可遞交申請,以“先來先得”的規則進行註冊。